1790年在英国发生了一起案件,一对夫妇准备离婚,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产生分歧。依据英国原来确定的一个先例,当时的情况下孩子归父亲抚养,但依据衡平法院的审判实践,孩子应当归母亲抚养。关于此案的处理哪一项是正确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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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90年在英国发生了一起案件,一对夫妇准备离婚,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产生分歧。依据英国原来确定的一个先例,当时的情况下孩子归父亲抚养,但依据衡平法院的审判实践,孩子应当归母亲抚养。关于此案的处理哪一项是正确的?
- A: 依据普通法处理
- B: 依据先例中确立的原则处理
- C: 依据衡平法处理
- D: 由国会对先例进行解释后再由法院处理
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,谢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