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普通合伙企业共有甲、乙、丙、丁4名合伙人,合伙协议约定甲和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,下列关于甲、乙2人执行合伙事务的说法不正确的有:()
0 阅读
某普通合伙企业共有甲、乙、丙、丁4名合伙人,合伙协议约定甲和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,下列关于甲、乙2人执行合伙事务的说法不正确的有:()
- A: 甲或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不得互相干涉
- B: 甲和乙一致同意,可以将合伙企业名下的房产转让
- C: 甲等4人均不得经营与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
- D: 甲等4人均不得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
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,谢谢!
搜题,就来89问答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