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共场所的招牌、设施等的用字违反上海《实施办法》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规定的,()由“责令改正;拒不改正的,予以警告,并督促其限期改正。”

17 阅读

公共场所的招牌、设施等的用字违反上海《实施办法》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规定的,()由“责令改正;拒不改正的,予以警告,并督促其限期改正。”

  • A: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
  • B: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
  • C: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

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,谢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