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人民银行调入和金融机构相互取款业务调入,由本行对外支付的现金,可采取()方案记录冠字号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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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人民银行调入和金融机构相互取款业务调入,由本行对外支付的现金,可采取()方案记录冠字号码。

  • A: 再次清点并记录冠字号码
  • B: 冠字号码信息流与现金实物流同步交换
  • C: 其他可行的方案
  • D: 不需要记录

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,谢谢!